【氣候圓桌行動會議】對接碳關稅推動淨零轉型:論臺灣碳定價之制度設計-20230712

推動碳關稅以促進淨零轉型:探討台灣碳定價制度之優化
全球已有超過136個國家宣布邁向淨零排放目標,這些目標不僅涵蓋全球85%的人口,更佔據全球90%的GDP。淨零轉型已從單純的環境議題擴展至產業和能源的範疇,直接關乎世界上各個國家未來的競爭力。

台灣於2022年提出了2050年淨零排放的路徑與策略,以科技研發和氣候法制為基石。在這條路徑上,碳定價和綠色金融成為氣候法制改革的重點,其目的在於促進低碳投資。此外,隨著2023年「氣候變遷因應法」將淨零排放目標正式立法,以及碳費徵收的實施,台灣正積極因應淨零轉型所帶來的挑戰。

淨零排放挑戰與困境
面對2050年淨零排放的高難度挑戰,台灣面臨的問題可分為「內部因素」和「外部環境」。內部因素包括國家能源轉型過程中充滿荊棘、政黨間對於核能政策的歧異,以及經濟持續成長所帶來的能源消耗逐漸增加等。外部環境方面,國際品牌對供應鏈的低碳標準要求不斷提高,歐盟開始實施《碳邊界調整機制》(CBAM),要求外國生產廠商若要進口產品至歐盟,也要負擔相應的碳成本,同時美國也實施了《清潔競爭法》(CCA),要求超出基準值的碳排放需要支付一定金額的碳稅。但由於台灣並非《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國/方,參與國際合作減排機制的能力受限。

碳定價:促進淨零轉型的核心工具
碳定價在國家推動淨零轉型的過程中,扮演著核心政策工具的重要角色。世界貿易組織 (WTO) 秘書長伊衛拉指出:「在應對氣候變遷的全球努力中,貿易起著關鍵作用。WTO將積極推動全球碳定價機制的建立。」

碳定價的目的在於讓企業和消費者將碳排放成本「內部化」,類似「使用者付費」的理念。碳定價工具主要分為碳稅和總量排放交易兩種方式,前者是政府針對每單位溫室氣體排放設定費率或稅金,後者則是設定總排放額度,允許企業進行排放額度的交易。根據2023年世界銀行的統計,全球有73個國家使用碳稅、有36個國家使用總量管制和排放交易,這兩種方式合計佔全球碳排放量約23%。

碳費徵收挑戰與對策
台灣目前採取「碳費先行」策略,但過程中仍存在許多窒礙難行之處。首先,碳費的有效性受到指定目標的高低影響。以英國的氣候變遷稅為例,它根據不同的用電原料徵收不同的稅率。而台灣目前規劃收取碳費的方式,並未充分考慮不同產業的減排成本和潛力,這可能使得碳費徵收的激勵作用受到削弱。其次,低費率徵收也將難以應對歐盟的碳邊界調整機制。儘管台灣的碳費概念符合CBAM抵減之定義,但實際上收取的費率與歐盟存在著顯著差距。

優化碳定價制度:因應淨零轉型
有鑑於上述,台灣或許可考慮採取雙軌制度,以確保碳定價能與國際接軌。具體而言,應該將碳定價納入總量管制及排放交易的範疇,包括發電業、水泥、石化和光電等能源密集型製造業;同時,也應該對未納入排放交易系統的製造業和住商服務業實行隨電及燃料的碳費徵收。這樣的碳定價制度將有助於實現2030年的國家自主貢獻目標,同時也能夠平衡產業發展,使台灣在全球供應鏈中維持穩定地競爭地位。特別是若能針對大型排放源引入排放交易系統,將能有效激勵具有減排能力的企業,及早投資減排技術,從而提升企業國際競爭力。因此,推動並實施具有企圖心的碳定價機制迫在眉睫,以因應當前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