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是指企業在生產和經營過程中釋放到大氣中的各種溫室氣體,這些氣體對全球氣候變化產生重要影響。根據國際標準,企業的溫室氣體排放可分為三個範疇,即範疇1 (Scope1)、範疇2 (Scope2)和範疇3 (Scope 3)。
範疇1:直接排放溫室氣體(Direct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cope1)
來自組織所擁有或控制的溫室氣體源之溫室氣體排放,通常與企業的生產活動直接相關,直接燃燒煤、油、天然氣等化石燃料,這些溫室氣體主要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氮氧化物(N2O)等。
範疇1排放常是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最直接且明顯的部分,對企業的碳足跡和氣候變化貢獻有著重要影響。
範疇2:間接能源排放溫室氣體(Energy indirect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cope 2)
指來自於輸入電力、熱或蒸汽而造成間接之溫室氣體排放。這些排放通常源自企業購買的電力和熱能使用所產生,而非企業自身直接控制的,因此被歸類為間接排放。範疇2主要排放氣體是二氧化碳,其排放量與企業的能源使用和來源密切相關。
範疇3:其他間接排放溫室氣體(Other indirect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cope 3)
指事業活動產生之溫室氣體排放,但該排放源並非事業自有或可控制的,如租賃、委外業務、員工通勤、商業旅行、上下游運輸和配送等活動之其他間接排放。範疇3可能排放多種溫室氣體,如二氧化碳、甲烷、氟化氣體等,其排放量取決於企業的供應鏈結構、產品設計和運輸方式等因素。
企業需要全面盤點並管理其溫室氣體排放,採取有效的減排措施,方可有效降低碳排放以實現氣候目標。這些措施包括技術創新、能源轉型、供應鏈管理、碳揭露和碳市場參與等,減少範疇1、範疇2和範疇3的排放,同時,企業也應積極參與國際氣候行動,以接軌國際趨勢,共同應對氣候變遷的挑戰。